导语:最近,美国发布了关于“受关注外国实体(FEOC)”的更新法案,其中明确规定若24/25年仍包含来自FEOC的电池组件/关键矿物,将无法获得任何补贴。这对中国电动车企业的补贴以及电池出口美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。本文将对此进行点评,并提供了一些投资建议。
事件:12月1日,美国财政部、能源部颁布“受关注外国实体(FEOC)”的详细规定。本次细则主要更新了对FEOC的界定,并再次明确若24/25年仍包涵产自FEOC的电池组件/关键矿物,将无法获得任何补贴:
FEOC的界定:
1)被覆盖国家:包含中国、俄罗斯、朝鲜、伊朗,若一家公司被以上公司政府所有、被控制或受其管辖,则被视为FEOC。其中:
i)被管辖:实体的注册、成立或者主要营业地在覆盖国家;实体在覆盖国家从事关键矿物提取、加工、回收,组件的制造或组装或材料加工;
ii) 被“拥有、控制或受指导”:控制方式包括:①政府直接/间接持有实体25%或更多的董事会席位、投票权或股权;②通过许可证或合同,使得政府有权行使对关键矿物、电池组件、电池材料的提取、加工、回收、制造、组装的有效控制权,其中对于“有效控制”对承包商做了需具备确定生产数量、享有核心设备独家权利等限定。
点评:
1)整车角度看,4月IRA细则后仅Tesla/GM/Stellantis/Ford四大本土车企的部分车型可获全额补贴(我们统计至11月仅13款),电池来自松下/SK/LG等日韩厂,目前看除Ford外影响不大,对Ford长期产能需看美政府对与宁德合作是否构成FEDC之判定。长期看,日欧车企多在美自建产能(VW/Toyota)或直接应用海外电池厂(BMW/Honda)以重新获取补贴,亦不受影响。伴随24-26年北美电池厂集中投产,若24年美国政治情况维持稳定,则美国电动化趋势依旧确定。
2)电池角度看,目前美国本土电池及组件制造能力仍较弱,隔膜、负极等环节预计对国内进口依赖高,民企赴美建厂或符合政策要求。法案主要针对中国境内产能、中国政府或国企海外控制比例超过25%的产能,对于国内民企海外子公司不直接视作FEOC(据悉,12月4日美国能源局或出具补充说明)。我们认为,24年国内电池及组件直接出口美国受影响,国内民企赴美建厂或符合政策要求,关注宁德(未持股福特工厂&福特未在协议合同中受到“有效控制”)、恩捷(美国子公司匈牙利持股)、天赐、亿纬(持股美国合资公司10%)等企业进展。
投资建议:新车周期到来&产能限制解除,预计24年美国电动化持续; 目前美国本土电池及组件制造能力仍较弱,隔膜、负极等环节预计对国内进口依赖高,民企赴美建厂或符合政策要求,关注宁德、恩捷、天赐、亿纬等企业进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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